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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式制动器之2030年海南禁售燃油汽车,摩托车何去何从?

鼓式制动器摩托车刹车圈、Drum brake、轮毂刹车圈专业生产厂家无锡九环2022年8月23日讯  海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明确,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运营领域车辆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私人用车领域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达100%。《方案》中没有提及摩托车,但作为与汽车同属以燃油为动力的机动车,燃油摩托车会因海口和三亚实行禁限摩政策不在考虑之内,还是最终借此将燃油摩托也纳入禁售之列,以便进一步达到海南全岛彻底禁摩,目前还无从得知。

据官方已公布数据,2020年1月,海南全省机动车保有量(含农机部门管辖的农用拖拉机)2309651辆。其中汽车1392628辆,摩托车856943辆(含轻便摩托车保有量2285辆,进口摩托车保有量324辆),摩托车占海南全省机动车保有量37.10%。而这占比近百分之三十七之多的摩托车,又有相当一部分在海南乡村交通和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虽然《方案》中提到了推广“电动农用车辆”,如果“电动农用车辆”概念包含农业生产使用的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恐怕在丘陵起伏的海南岛中部五指山区里,会因其动力及续航有限而难以推广,农民们还会倾向于燃油两轮摩托车和燃油三轮摩托车。

总之,如果《方案》细化纳入燃油摩托以及禁售政策导向作用,几十万市场保有量的海南岛可能将会是下一个国内电动摩托车增长地区,这无疑会让国内摩托企业和电动车企业将目光聚焦在此,而属于摩托车序列又显得十分环保的电摩,或许对海口和三亚延续至今的禁限摩政策来说,又是一件让领导感到头疼的事吧?

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推动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略)

  二、总体目标

  在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化、产业结构优质现代化、交通运输结构去油化、城乡建筑低能耗化,海洋和森林碳汇贡献、低碳技术推广应用、低碳政策体系制度集成创新等方面,加快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走在全国前列,争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优等生”,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交流中展示出海南靓丽名片。

  到2025年,初步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与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碳排放强度得到合理控制,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打牢基础。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2%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继续下降。

  到2030年,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能源岛建设不断深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健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至54%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安全高效清洁能源岛。

  1.高比例发展非化石能源。(略)

  2.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略)

  3.全面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

  以现代电力能源网络与新一代信息网络为基础,依托数字化、智慧化等先进的前沿技术,不断提高电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优化整合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储能侧资源,坚守安全底线,探索构建具有绿色高效、柔性开放、数字赋能等特征的新型电力系统。在资源禀赋较好的地方开展微电网建设,促进微电网、局部电网与大电网协调发展,推动微电网参与大电网的频率/电压调节以及削峰填谷等,扩大储能技术在电力系统中的场景应用。推动电动汽车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V2G)技术示范应用。引导用户优化用电模式,释放居民、商业和一般工业负荷的用电弹性。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化体系构建,积极参与南方区域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动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完善输配电价定价机制及节能环保电价政策,推动健全能源电力上下游各环节价格形成和成本疏导机制。到2025年,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显著提升,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省初步建立,成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先行地。到2030年,电网调节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面建成数字电网,全面建成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省。

  4.优化能源安全供应体系。(略)

  (二)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产业体系。

  1.持续优化绿色低碳产业结构。(略)

  2.创新旅游低碳发展新模式。(略)

  3.加快发展绿色现代服务产业。(略)

  4.着力培育低碳高新技术产业。

  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重大产业平台为支撑,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以重点产业园区为载体,壮大绿色低碳型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优化石油化工产业结构,深化芳烃、烯烃、新材料三大产业链,鼓励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减少能耗,降低碳排放。鼓励园区、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园区、绿色企业、绿色工艺标准体系认定,推进石油化工产业“5G+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智能提升改造,加快智能工厂建设。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制造业发展,分阶段实现汽车清洁能源化。通过组合绿电制氢和捕集二氧化碳,探索开展二氧化碳制甲醇工程化研究,并上溯技术研发、设计、制造新型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下延碳基新材料、甲醇燃料电池、新型绿色化工、多元电力智能调控等行业,同时辅以微藻生物固碳等技术为主的高附加值经济产品制造。拓展数字技术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应用,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推进绿色发展。鼓励开展节能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环保设施设备建设及运营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合同环境服务、节能环保贸易及金融服务等。到202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8000亿元,在清洁能源产业领域投入800亿元,产值突破330亿元;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到350亿元。到2030年,分别在儋州市、东方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推动建成1—2个绿色新材料基地。

  5.大力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略)

  (三)推进绿色宜居型城乡建设。

  1.推进城乡布局绿色低碳化。(略)

  2.建设和谐发展生态型城镇。(略)

  3.有效降低建筑全寿命期能耗。(略)

  4.推动城市运行绿色化转型。(略)

  5.深入推行农村清洁化用能。

  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推动能源生产清洁化、消费电气化、配置智慧化,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开展示范项目建设,在有条件地区推行整村试点,探索适合海岛农村电气化和零碳用能新模式。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村民生活等领域电能替代,鼓励居民炊事、卫生热水等以电代气。打造琼海市会山镇加略村和琼中烟园村综合能源示范村等示范工程。引导新建农房执行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农房节能改造,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到2030年,电能成为农村用能的主要方式,占比进一步提高。

  (四)构建低碳化海岛交通系统。

  1.加快交通运输能源清洁转型。

  建立全省全域性绿色、智慧、高效的新型交通网络体系,加快交通电气化进程,推动航空、铁路、公路、航运低碳发展。进一步推动公转铁、公转水,显著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充分利用既有环岛高铁,有序推进“海口经济圈”“三亚经济圈”城际铁路规划,构建以铁路为骨架的岛内客货运输体系。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机场能耗中的占比,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推动码头等改建岸电设施,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推进港口原油、成品油装船作业油气回收。建设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公交场站、物流中心等公共区域的充电桩与充电站,形成高速公路和城乡充电网络。打造全省统一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监管服务平台,推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全岛“一张网”运营发展。以液化天然气(LNG)为主,压缩天然气(CNG)和充电为辅,推动原有加气站进行改造升级。

  2.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船应用。

  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和相关扶持政策,分阶段分领域逐步推进全省各类汽车清洁能源化,建设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加快推进社会运营交通领域清洁能源化,以轻型物流配送、城市环卫、租赁车、网约车等领域为重点,推动新能源车替代,鼓励私人用车新能源化。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老旧船舶,加快电、氢等新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推进船舶“油改气”工作,重点在海口、琼海、三亚、三沙以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地建设船用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发展天然气车船。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运营领域车辆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私人用车领域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达100%。

  3.建设低碳智慧交通物流体系。(略)

  4.打造全岛绿色出行友好环境。

  加快推进全岛智慧交通一张网,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共交通向乡村延伸覆盖,建设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提升公共交通品质与吸引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发展省内重点城市的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服务系统,强化省内公共交通与慢行交通衔接,增强公众绿色出行意识,打造全岛绿色出行友好环境。到2025年,提高绿色交通方式分担率、增加绿色出行方式吸引力,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水平,加快构建形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到2030年,三亚等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70%以上,打造绿色生态交通,努力争创国家绿色交通范例。

  (五)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略)

  (六)强化低碳科技创新支撑力。(略)

  (七)创建高水平绿色低碳社会。(略)

  1.全省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略)

  2.积极发挥碳普惠机制作用。

  研究制定系统科学、开放融合且符合海南生态产品特点的碳普惠机制。优先选取涉及旅游消费吃、穿、住、用、行等密切相关产品,统一制定碳普惠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标识,建立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碳减排量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率先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碳中和实践活动,通过植树造林、认养珊瑚、购买绿色电力、驾驶新能源车等方式中和自身碳排放,带动更多社会主体参与碳普惠活动;发挥“海易办”APP已有的平台功能与数据资源,开发“碳账户”管理系统,建立绿色低碳行为相关数据收集分析平台,探索开展碳普惠应用实践。到2025年,初步建立全省碳普惠应用平台,基本建成应用场景丰富、系统平台完善、规则流程明晰的碳普惠系统。到2030年,碳普惠机制更加健全,形成人人低碳的良好氛围。

  3.推动企业落实绿色发展责任。(略)

  (八)开拓国际交流合作新模式。(略)

  四、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专项工程

  聚焦重点任务相关领域,谋划推动一批特色、亮点工程,作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为碳达峰工作提供坚实支撑,引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深入实施和系统推进。

  (一)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建设工程。(略)

  (二)重点园区低碳循环发展工程。(略)

  (三)零碳示范区域创建引领工程。(略)

  (四)热带海岛绿色建筑探索工程。(略)

  (五)禁售燃油汽车垒土筑基工程。

  着力解决充电不便问题,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体验。以构建覆盖海南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应用为目标,桩站先行、适当超前推进海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省内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车桩比例确保小于2.5﹕1,公共充电桩方面小于7﹕1,重点先行区域充电网络平均服务半径力争小于1公里,优先发展区域小于3公里,积极促进区域小于5公里。加强政策引导,推动燃油汽车加快退出。通过实行差异化上牌、行驶、停放等交通管理措施逐步引导使用新能源汽车,研究制定鼓励燃油汽车加快退出的财税支持政策措施,分阶段实现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鼓励地级市率先建设机动车零排放区。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道路交通发展等情况,划定并公布低排放区域和零排放区域。加快构建统一的海南省充换电一张网服务与监管平台,到2022年,组建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公司,打造海南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平台。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在全省存量汽车和新增汽车中占比明显提高,燃油汽车退出速度明显加快、新增规模明显降低。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45%,各市县基本建成一个机动车零排放区。

  (六)海洋蓝碳生态系统建设工程。(略)

  (七)全面深入实施全省禁塑工程。(略)

  五、政策保障(略)

  六、组织实施(略)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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